
8月27日下午,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一批违法违纪中央部委被无情曝光,这份审计清单仍然令人触目惊心。
刘家义表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305项,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95亿元。审计发现的117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0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审计署也已向社会公告。
财政审计
审计署在对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承担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时发现:
——有376.87亿元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储备物资变价款收入32.46亿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8062万元未纳入预算,而是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二是2007年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343.6亿元未清理纳入预算。
——财政部批复的部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初不细化。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财政部从2001年开始要求建立财政部和中央部门两级项目库。但由于项目库不够完善,缺乏备选项目,财政部批复的32个部门2007年预算中,仍有385.41亿元项目支出预算年初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占这些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42.8%。这部分预算需在年度执行中再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有一定的随意性,而且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未及时完成对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2007年4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将有关部门49项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收费编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当年共收费40.75亿元。
——未及时清理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1998至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该项资金累计299.31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20.73亿元,年底余额89.54亿元。这部分资金属于财政周转金性质,国务院1999年就要求彻底清理此类资金,一律只收不贷。
——向不承担国债分销业务的社保基金理事会支付国债发行手续费。2007年,社保基金理事会向财政部购买国债293.5亿元,财政部按照国债承销主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国债发行手续费2842万元。国债发行手续费是财政部对国债承销单位发行国债给予的一种费用补助,社保基金理事会只是国债的最终购买者,不从事国债宣传和分销工作,不产生发行费用。
——未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任务。截至2007年底,应收未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35.97亿元。
——少数投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安排投资失当。2007年,发展改革委向已实施政策性破产、财政部已安排了破产补助资金的4个煤矿,向两个煤矿的已完工安全改造项目,向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且无国有股权的3家公司,共安排煤矿安全改造资金5824万元;2006年向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北京市一家公司安排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00万元。
2007年,发展改革委向以前年度已安排过国债投资的4家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又下达国债投资计划1411.6万元;发展改革委两个业务司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所中学的改造项目分别立项安排投资,其中宿舍楼项目重复安排投资100万元。
——脱离进度下达个别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中央储备粮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2007年1月才得到批复,但2005年就已下达投资计划6000万元,占投资概算的85%;国家博物馆改扩建项目2007年实际支出1.19亿元,但发展改革委在当年8月前就已下达投资计划6.2亿元,12月又下达2.96亿元,造成结余8.04亿元,是该项目当年支出的6.7倍。
金融审计
审计署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时发现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对开发银行总行和19家分行的审计结果表明,开发银行注重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大力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财务和经营状况总体较好,但部分信贷业务存在风险,主要是一些中长期信贷业务的贷款主体不符合要求,一些贷款在抵押担保方面过度依赖地方财力等。
同时还发现贷款审查制度执行不严格,贷后监管不到位。此次审计共发现违规发放贷款91.04亿元,贷款被挪用245.72亿元,其中58.41亿元贷款违规进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中国农业银行2006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对农业银行总行及27家分行的审计结果表明,该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指示精神,积极围绕服务“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要求,深入研究面向“三农”与商业运作的有效实现途径,认真做好股份制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项经营工作正在积极向前推进。但审计发现总行对分支机构在风险控制、资金清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督和控制不力,造成分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出现,这次审计发现的243.06亿元违规经营问题绝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分支机构,甚至有内部员工参与作案。如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农业银行辽宁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郑凤来、黑山县支行行长刘福德等人采取借款和虚假贴现等手段,累计挪用银行资金31亿元借给一些企业和个人使用,有1.89亿元未收回,郑凤来、刘福德等人涉嫌侵占国有资金。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06年底,华融、长城、东方、信达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而且利用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形成的专业、资源和品牌优势,在商业化转型方面取得一定成效。4家公司累计接收政策性不良资产14195亿元,已处置11447亿元;收购商业化不良资产累计8012亿元,已处置1656亿元。但审计调查发现,4家公司处置资产回收的现金尚不足以偿还再贷款及金融债券利息,对公司持续经营有较大影响。
此外,审计署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总部及部分分支机构进行了审计,共发现部分信贷资金违规转入资本市场、违规压低保险费率等问题金额167.9亿元。
对9家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共移送各类涉嫌犯罪案件线索43件,涉案金额141.62亿元,涉案责任人144名。
9家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处理责任人1450人(次),纠正违规问题436.54亿元,并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全面加强信贷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推进依法规范经营。